亚美体育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体育产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负责体育产业开放与管理工作,以体育健身服务为基础,突出高原训练、体育旅游、民族民间体育展演三大特色,开发、扩大体育经营服务项目,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做贡献。
2.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提供场地保障服务。
4.积极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体育联络,积极引进、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促进全市体育水平不断提高。
5.承担管理市体育中心职责。提供体育竞赛、体育技术培训、大中型集会活动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市体育中心效用。为市少体校业余训练提供场地、器材保障,确保训练顺利开展。负责市体育中心场地、设备及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在保障公共性质使用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场馆设施对外开展有偿体育活动。
1.做好场馆开放工作。做好市体育发展中心内有两个大型场馆,一个体育场和一个体育馆,及三个中小场馆,即一个综合馆、一个篮球馆和一个田径场的开放工作,每年开放时间不低于360天。为广大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提供场地保障。
做好各种赛事活动的保障工作。保障国字号田径队伍来丽训练;保障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和群众科学健身服务。
(1)消防维保:做好每年一次邀请专业消防维保服务公司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每月一次消防检查、维保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要求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控;要求所有运动人员扫描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各项指标要求均正常的运动人员方可进入场馆锻炼;真抓“爱国卫生”和“常消毒”专项行动。
纳入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在职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8,929,641.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9,539.99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101.25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97,889.98元,增长106.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97,905.21元,增长106.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40,100.00元;项目经费增加4,496,500.00元,故收入较上年增加。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8,929,539.99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500.23元,占总支出的16.38%;项目支出7,467,039.76元,占总支出的83.62%;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70,061.60元,增长63.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1,146.30元,增长7.43%;项目支出增加3,368,915.30元,增长82.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都较上年增加。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2,500.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6,972.40元,占基本支出的98.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27.83元,占基本支出的1.06%,人均1,940.98元。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67,039.76元亚美体育官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467,039.76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36,258.82元,主要用于体育、体育场馆、体育交流与合作。2.其他支出6,530,780.94元,主要用于省十二届会市体育发展中心整体维修改造支出。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8,75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86%。与上年相比减少472,706.53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财政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故造成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72,61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3%。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体育场馆、体育交流与合作。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05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抚恤、残疾人事业。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16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9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上年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上年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上年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16.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16.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因工作交流原因产生2批次10人的接待费,而上年因疫情原因无来访人员,故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已达到使用年限,已不能继续使用,已经在报废,还未处置完成。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理州一行6育交流与合作、祥云健身中心一行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我单位为丽江市教育体育局下属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公开。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